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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在mobile01分享,學生時期因繳不出卡費停用學生卡,5000元欠了4~5年,直到出社會才繳清本息近9000元,儘管現在收入穩定,郵局有50萬活存,還有百萬儲蓄險保單,卻被銀行列入黑名單,在同家銀行申請信用卡審核都不過,無從累積信用為以後買房貸款準備,求高人指點有沒有解法、換別家銀行是否有用?對此,合庫信用卡部協理陳玉明表示,如果還款不順遭列逾放,即使清償債務聯徵中心也會揭露6個月,轉列呆帳未清償者,聯徵中心會自轉銷日起揭露5年,影響信用卡審核,如果遭註記也不用絕望,只要列上6個月以上薪資單,銀行存款、基金或保險投資餘額,證明自己有償還實力,也還是有機會成功申辦人生中第1張信用卡。其他網友則分析,這個案例的重點不在現在的經濟能力、存款多寡或是聯徵紀錄,而是拖欠這麼長時間的「呆帳內部紀錄」。銀行內部記錄無關聯徵,永久註記,尤其現在全銀行連線,一旦信用破產被列入黑名單,不僅信用卡辦不下來,申請房貸也會遭遇困難,同一銀行不太會給二次機會,只能等聯徵記錄消除後,找其他銀行辦理。網友補充,若在1家銀行有信用不良記錄,往後就成為該行拒絕往來戶,因為對銀行而言,屬於有風險客戶,建議遇到這種狀況,先上聯徵中心看逾繳紀錄還在不在,如果沒有揭露了,找別家銀行辦會比較容易,在新的信用建立起來前,原發卡行信用相關業務想也不用想。網友也分享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,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5年。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,未清償者,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7年;已清償者,自清償日起揭露6個月,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7年。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,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1年,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6個月,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,自轉銷之日起揭露5年。至於特約商店資料揭露期限,自解約發生日起揭露5年;特約商店每日請款交易資料,自請款交易日起揭露1年。網友指出,如果揭露已經消失,算是「大白」(出社會多年沒有信用卡記錄者),可試著找其他銀行辦卡,如果聯徵記錄沒消失,以後跟該銀行往來銀行會留下這次的聯徵記錄做查詢。另有網友分享重新辦卡成功經驗,稱自己2011年先與3家銀行協商,結清後再辦他行,如今背負房貸沒有保人,所以信用是可以培養的,但需要時間。有網友留言說,「拿現金買--是一個明智的選擇」、「還是不要用卡比較好啦」;還有人說,「欠小錢,你是銀行的,欠大錢,銀行是你的」、「只要用半年的時間,將30萬進進出出銀行戶頭半年,就不會再有黑記錄了」。(財經中心、陳瑩欣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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